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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 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从事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着力培育一大批有望冲击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乃至国家科技奖的优质种子项目,切实提升科技奖励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争取在国家科技奖励中有较大突破,推动学校科研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有力支撑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校决定启动“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简称“培育项目”),现将2018年度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2018年度全校拟资助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不超过40项,对入选培育项目每项支持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经费的使用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实验室维修维护等支出。

入选培育的项目团队应在获得资助后次年牵头申报省部级(教育部或四川省)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并力争获准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技奖励。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申请书》。

2、单位推荐。院级单位审查申报人填写的申请书材料,经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院。

3、学校评审。科研院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形式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科研院负责接受和处理相关异议。

4、发文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学校审定后正式公布入选培育项目名单。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等三类。申报培育项目,应对照相关省部级(教育部或四川省)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的要求准备材料。

1.自然科学类的项目:

提供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6年1月1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

2.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类培育项目:

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提供不超过10项知识产权相关原文的复印件。

3.不得使用任何已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于2019年之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四、申报材料提交、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3套(含1套原件,申请书和附件装订成册)报送科研院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件发至邮箱:zq319@sc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 倩 龙 毅

望江校区行政楼(明德楼)339室

联系方式:028-85407193 zq319@scu.edu.cn

附件:2018年度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种子培育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7月5日